近日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了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检查实施清单(2022年版)》,并将清单同步更新到“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”和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”。清单中进一步明确了安标管理要求,在“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检查实施清单”“设施设备基础管理资料检查实施清单”“电气管理检查实施清单”等检查项目中,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开展现场抽查安标产品台账、证书并在安标国家中心网站查询比对等检查。
安标管理制度实施32年以来,已成为我国矿用产品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重要前置性手段,是矿山井下设备安全监管的重要“抓手”。安标国家中心将持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,全力推动安标管理制度发挥出设备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,全力支撑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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