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档案局,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,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,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,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:
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,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,以下5项标准予以发布,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(标准电子版将在我局网站上登载)。其中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》等前4项为推荐性行业标准,《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4部分:修复操作指南》为指导性技术文件。
1.DA/T 28—2018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》
(代替DA/T 28—2002)
2.DA/T 69—2018《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》
3.DA/T 70—2018《文书类电子档案检测一般要求》
4.DA/T 71—2018《纸质档案缩微数字一体化技术规范》
5.DA/Z 64.4—2018《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4部分:修复操作指南》
国家档案局
2018年4月8日